下班途中遭遇车祸致残,她的工伤怎么赔?
案情回放:2012年6月的一天,在木材厂打工的张XX兴冲冲地骑着自行车往家赶,心里想着在省城上大学的女儿回来了,做点啥好吃。张XX骑到一个十字路口时,突然一辆摩托车飞速窜出来把张XX连车带人撞倒在地,张XX当即不省人事。路过的好心人将她送到医院抢救并报警,而肇事的摩托车不知去向。经诊断,张XX颅内损伤、出血,面部挫伤、脑挫伤。经抢救昏迷了三天的张XX终于苏醒,算是捡回了一条命。因肇事摩托车逃逸,出车祸的十字路口没有监控设备,警方无法找到肇事人,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肇事摩托车负全责,张XX无责任。
家里为治疗花去近五万元,一个月后张XX出院了,但是却成了一个残疾人,由于脑损伤,几乎不能行走,右手的功能也几乎全部丧失,生活不能处理。
张XX属于工伤吗?
应当认定为工伤。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这工伤。张XX的情况符合这条规定。
张XX该向谁要求赔偿?
张XX是劳务公司派遣到木材厂工作的,出车祸后,家人找到木材厂,木材厂说张XX是与劳务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应当由劳务公司赔偿。木材厂的说法合法吗?
木材厂的说法是合法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劳动受到工伤,由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工的用人单位是劳务派遣公司,不是其工作的用工单位。
于是,张XX的家人又找到了劳务派遣公司,劳务派遣公司让张XX找肇事人赔偿。这起事故中肇事者逃逸了,张XX该怎么办?
经朋友介绍,张XX的家人找到了我。随后我接受委托,来到张XX家中,与张XX签订了代理合同,帮助张XX维权。
律师帮助张XX走维权之路
调查取证:由张XX所在的劳务派遣公司承担工伤赔偿责任是有法律依据的。如果用人单位给职工缴纳了工伤保险,则绝大部分的赔偿责任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张XX的权力更有保障。那么劳务公司是否为张XX缴纳了工伤保险?这个问题张XX和家人都不清楚,于是我来到劳务派遣公司了解情况,得知劳务公司已经为张XX缴纳了工伤保险。但是此时已超过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间限制―――自发生工伤之日起三十日。但是并没有超过职工自己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间―――自发生工伤之日起一年。
代理工伤认定:于是我代理张XX向劳动部门申请认定工伤,提交认定书面材料三十二天后,张XX拿到了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部门认定张XX属于工伤。
代理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拿到工伤认定决定书后,要获得工伤赔偿需要做劳动能力鉴定确定工伤等级,作为计算赔偿额的依据。经鉴定,张XX为二级工伤。
因交通事故造成的工伤,应该怎么赔偿?
按黑龙江省工伤保险法规,因交通事故造成的工伤,应当首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及有关规定处理,再按工伤保险有关规定执行。具体的说就是先由肇事人赔偿,赔偿额少于工伤赔偿数额的,由工伤赔偿补足。但是张XX的案件中,肇事人逃逸,找不到人该怎么办?我省工伤保险法规规定,由于交通肇事者逃逸或其他原因致使受伤害职工不能获得交通事故赔偿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职工应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事故责任人归案后,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通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向事故责任人追偿。
最终,张XX得到了赔偿,劳务公司按张XX原来的工资向她支付了12个月的停工留薪期工资。工伤保险基金报销了大部分医疗费、每月付给张XX工伤残津贴和生活护理费,张XX的生活有了保障。